为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大局,有效应对预防校园突发公共事件,减少和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,确保广大师生和国家财产安全,创造和谐稳定校园环境,按照中、省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特制订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建设和谐社会、平安校园为目标,牢固树立“教书育人、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充分认识加强高校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充分发挥各个处室、系部的职能作用,正确处理校园突发性公共事件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切实把安全稳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,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,维护学院正常生活和教学工作秩序。
二、组织机构
(一)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
副组长:由学院院长担任
成 员:由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组成
主要职责:
对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总体部署,制定应急预案和职责制度,下达工作任务,落实工作职责,针对各类突发性事件、事故,做出处置决定,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、市政府及省委教育工委、教育厅请示报告,执行上级指示,对上级负责。
(二)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主 任: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
副主任:由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、附院院长担任
成 员:由各处室、系部负责人组成
主要职责:
1.面向全体师生员工,定期开展安全稳定防范教育,排查各种隐患,组织《应急预案》演练,落实维护安全稳定任务。
2.随时掌握动向,收集信息,向领导小组提供情况判断、研究依据。
3.如有突发性事件、事故发生,迅速启动应急预案,按领导小组指示,执行处置任务,并经领导小组同意,在第一时间向上级组织报送信息。
4.根据领导小组决定,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。
5.向领导小组负责。
(三)突发公共事件、事故处置工作组
1.应急处置组
组 长:由主管安全副院长担任
副组长:由相关处室、系部负责人担任
成 员:由各处室、系部负责人组成
主要职责:
按领导小组办公室指示,处置罢课、罢餐、群体集会、群体上访、疫情、火灾、水灾、暴力伤害等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、事故。包括分析确定事件、事故性质、类别和级别,决定是否停课,申请公安、消防、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机关单位介入,采取有力措施,妥善开展处置工作,控制局势。
2.现场调查组
组 长: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
副组长:由学院办公室、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担任
成 员:由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组成
主要职责:
保护现场,调查取证,拟写事故调查报告,报送信息。开展思想政治工作,稳定情绪,防止事态扩大。
3.医疗救护组
组 长:由主管院长担任
副组长:由附属医院院长担任
成 员:由附属医院副院长组成
主要职责:
抢救伤病员,控制疫情蔓延。
4.善后安置组
组 长:由主管后勤副院长担任
副组长:由总务处、财务处负责人担任
成 员:由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组成
主要职责:
安置、安抚受灾害人员,做好思想稳定工作,重建受损设施设备。
三、安全稳定工作预防处置措施
(一)加强师生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教育,提高师生抵御敌对势力侵蚀的能力,自觉遵纪守法。
(二)加强师生宗教知识教育、法制知识教育,揭穿邪教组织的反动本质。
(三)加大管理力度,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,提高教职员工服务意识,增强工作责任心。
(四)充分发挥学院各处室、各系部的职能作用,保持学院信息畅通,随时调查处理师生的来信来访。
(五)做好后勤服务工作,尤其是伙食管理工作,严把食品采购关和食品卫生关,坚持持证上岗,规范操作,确保师生饮食安全。
(六)定期召开师生代表大会,在校内设立意见箱,以便及时掌握了解师生思想动态,对师生提出的合理化建议,学院应予以及时采纳。
(七)防范措施到位,在加强物防、技防的同时,重点加强人防工作,坚持经常巡查,特别是夜间巡逻和门卫管理,充分发挥校卫队、义务消防队的作用。在校园配备足量有效灭火器材的基础上,制定防火、灭火疏散应急方案,并进行演练,对存在的火险隐患及时整改。
(八)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,将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和“看好自己的门,管好自己的人,办好自己的事”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。
(九)对发生的突发性事件、群体性闹事苗头,本着“宜散不宜集,宜缓不宜急,宜解不宜结”的原则,予以处置,使其消灭在萌芽状态。
(十)认真对待突发性事件。学院全体师生对校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,必须保持清醒头脑,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,做到有条不紊,处惊不乱,以最大的能力、最好的组织措施,保持校园安全稳定。
(本实施办法于2015年10月,以商职院党发〔2015〕15号文件印发,本次收录时文字上做了修改)